检查组共查出6条问题,存在企业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未按要求每月至少对本单位进行1次全面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费用未足额提取,未按要求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未建立有限空间台账等问题。
检查组要求,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要立即行动,制定整改方案,专人负责,全面整改,由企业所在地安全监察部门监督整改落实,涉及处罚的,严格处罚。检查组还就我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和红山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建立以及安全监察人员配备以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座谈。
检查组最后提出,一是企业要紧绷安全弦,特别是在岁末年终要时刻把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把安全生产行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二是各级安全生产监察部门要改进工作方法,改革检查方式,采取突击、随机抽查的形式,聘请行业内专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