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赤峰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为增进公众了解,现将市级总河湖长、市级河长名单向社会公告。
一、总河湖长
第一总河湖长:亢永强 市委书记
总河湖长:胡兆民 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二、副总河湖长
副总河湖长:付守利 市政府副市长
三、市级河长
陈占英 市委副书记,乌力吉沐沦河河长
付守利 市政府副市长,老哈河、坤兑河河长
任 玺 市政府副市长,赤峰市中心城区水系(锡泊河、英金河、阴河、半支箭河、昭苏河)河长
朴 英 市政府副市长,西拉沐沦河、查干沐沦河、新开河河长
赤峰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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