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11150400011563415C/2026-00671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 | 文 号 | 赤政土发〔2026〕14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9-2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400011563415C/2026-00671 |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 |
| 文 号 | 赤政土发〔2026〕14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9-29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来源: 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6-10-09 15:49
红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红山区2026年度第二批次农村建设用地的请示》(赤红政发〔2026〕28号)收悉。经依法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红山区人民政府将红庙子镇东南营子村集体农用地(林地)3.753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3.7531公顷,作为红山区2026年度第二批次农村建设用地。
二、你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
三、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使用土地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赤峰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