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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6-09-15 09:59 来源: 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我市决定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6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开始。

二、试鸣方式

在规定时间内,全市范围安装的防空警报器将同时依次鸣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具体警报信号如下:

(一)预先警报:警报鸣响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警报鸣响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三、注意事项

请广大市民注意了解、识别防空警报信号特征,听到防空警报试鸣信号时,不必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赤峰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7日